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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见“国酒”! 茅台公号已正式更名!

发布时间:2018-10-10

再见“国酒”! 茅台公号已正式更名!
(快消品讯) 9月29日,茅台官方微信公众号“国酒茅台”悄然更名为“贵州茅台”。根据系统信息显示,该账号主体法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。而在公司官方网站上,“国酒”字样的标识也已消失。

 
 
 
有消息称,按照有关部门要求,“国酒”字样今后要在茅台的宣传中剔除,这意味着在实体建筑(比如厂房、专卖店等)、网站、传播及相关传播物料中,“国酒茅台”字样不能再使用,其中包括茅台专卖店门头上的“国酒”二字。

 
 
资料显示,8月13日,茅台集团曾发布声明,宣布放弃“国酒茅台”商标注册申请,撤销诉讼申请,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。随后,8月15日,茅台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、总经理李保芳致信汾酒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李秋喜,就此前国酒商标诉讼事件说明情况,表示期望与汾酒双方共推竞合发展,共建白酒美好未来。
 
《快消品》了解到,茅台申请“国酒茅台”商标最早要追溯到2001年,当年9月,茅台就初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“国酒茅台”商标及图注册的申请,但并未获得通过。此后的2006年、2007年、2010年,茅台又多次提交过“国酒茅台”的商标申请,除最后一次商标申请通过初审外,此前的商标申请均已失效。2012年7月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网发布的初审公告显示,茅台申请的“国酒茅台”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。然而,消息披露后,随即
 
 
在白酒行业引发抵制狂潮。
 
2016年12月26日,国家商标局下发了关于第8377533号“国酒茅台及图”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。但茅台随后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。今年5月25日,商评委作出决定,再度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核准注册。于是,在7月下旬,茅台就将商评委和其他几名酒企告上法院。但在8月13日茅台又主动申请撤回“国酒茅台”商标行政诉讼案件。这个撤回决定与茅台17年的坚持形成鲜明对比。
纵观历次“国酒茅台”商标被驳回,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,国家商标局认为,“国酒”一词带有“国内最好的酒”、“国家级酒”的评价性含义,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,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。
文章转载自公众号【快消品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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